“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、空调费、餐位费、餐具使用(消毒)费等各类设施、设备的使用费用。”昨天是《青岛市价格条例》实施的第一天,青岛市餐饮单位如果仍违法收取这些名目的费用将可能被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。昨天中午,记者走访了我市8家中型以上的饭店,发现这些饭店都没有房间费、空调费等收费项目,也都积极备下了免费的消毒餐具供客人选择。但个别饭店也存在收费的“套装”餐具仍“不动声色”摆在顾客面前。
备下免费餐具供选择
昨天中午,记者走访了台东、云霄路、闽江路、澳门路附近共8家饭店,服务人员都表示,他们有免费的餐具提供。“我们现在全换成免费的消毒餐具了,之前的收费餐具已经弃用了。”百丽广场内北大荒人的服务员介绍,他们之前使用的是收费1元的一次性筷子,知道新价格规定后,就全部换成了高温消毒的免费筷子,现在他们只提供这种免费筷子,已经没有收费餐具了。
记者探访的这些饭店均没有房间费、空调费、餐位费、餐具使用(消毒)费等收费项目,但多数酒店除了免费的水杯、餐盘外,也提供收费的筷子、餐巾、湿巾组成“套装”。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,在有免费餐具提供的前提下,提供的这些收费 “套装”并不违法,但需要消费者事先知情并同意。
记者在云霄路一家饭店内探访发现,服务员直接将2元每包的湿巾摆到了顾客的餐桌上,并没有说明这是收费的湿巾,很多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使用湿巾。“这些湿巾消费者可以选择不用的,上面印着收费2元的标志。”这家酒店的经理说,他们的湿巾“套装”里备有吃他们特色菜的工具,一般消费者都选择使用。但如果消费者提出不用,他们肯定会给退掉。